家电中国信息网消息:家电维修市场利弊参半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电子电器协会近日发布了《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规范(试行)》(简称《规范》),从开业条件、经营管理、售后服务、诚信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家电维修混业市场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电子电器协会近日发布了《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规范(试行)》(简称《规范》),从开业条件、经营管理、售后服务、诚信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针对李逵、李贵难以区分的现象,《标准》要求维修服务人员,包括上门服务人员,应持二维码标识的工作证和上门服务证,便于企业的动态管理,以及对上门服务人员的识别,方便消费者,有效防止一些事故的发生。
在开放条件家电维修万能电源方面,《规范》规定,成流区、通州区新注册的家电服务企业,营业面积应达到50平方米,将制约小、散、乱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加快运营商向标准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营业场所的专项维修区应当充分考虑家用电器的维修、除尘、清洁、消耗品补充等维修作业环境,采取降尘通风、降噪等措施。
此外,上门服务还有几条红线是摸不着的:维修人员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不得虚报故障件,不得冒用家电生产企业的商标或维修专用标志。收费时要明码标价,遵循先协商后修理的原则,向消费者开具合法票据,并附结算清单。超过保修期的产品修理完毕后,修理后的零件自出厂之日起,凭维修证书修理30天。企业还应当建立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表,由消费者填写,并将维护记录归档。企业可以通过回访来复查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