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随便语:商家的告示真不能乱写,一张画蛇添足的告示牌,把游乐场自己坑了。
事件:游乐场的告示牌上多写了一行字,被判全责
(1)宁波张女士带着自己女儿,以及朋友的儿子鹏鹏,利用节假日到某游乐场游玩。
游乐场门口贴着告示:“一米以下儿童由年满18周岁有监护能力的家长全程免费陪同”。因两个孩子身高都在1米以上,张女士就和其他家长一样,在游乐场外的休息区休息。
【太正常了,游乐场是小孩子玩的地方,除非孩子特别小,家长都是任由孩子在里面玩,自己坐在外面等候,张女士就是这种情况。】
(2)不料,鹏鹏在玩耍时不慎摔倒,后经医院检查,为右肱骨踝撕脱骨折。
事故发生后,游乐场方面支付了2000元赔偿款,但对于鹏鹏的医疗费等其他赔偿事项,却无法达成一致。
经鉴定,鹏鹏构成10级伤残。
鹏鹏父母将游乐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3.1万余元。
(3)游乐场辩称,游乐场内的各项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地面有3厘米厚的海绵垫层。当时,鹏鹏家长监护不当也有过错,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因此,游乐场方面愿承担50%—70%的责任。
【至此一切正常。孩子在游乐场内摔伤,游乐场肯定担责,但由于家长没有尽看护责任,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许多类似案例都是这样判的。】
(4)鹏鹏一方提出了不同意见!
由于游乐场门口贴有“一米以下儿童由家长全程免费陪同”的告示,而鹏鹏的身高是1米2,所以,游乐场对于身高超过1米的孩子,应当持特别谨慎的态度,出事后应当全责。
据介绍,事发时监控显示,包括张女士在内,无论身高是否超过一米的孩子家长,都坐在游乐场外休息,无人陪同儿童玩耍。
(5)最终,法庭采纳了鹏鹏一方的意见,判游乐场全责,须赔偿鹏鹏的全部损失,计13.1万元。
【这就有点冤枉了,游乐场贴出告示的目的,是提醒特别小的孩子的家长,应当照顾好自己孩子。不料,这张告示却成为鹏鹏一方的有力证据!】
第一,假如没有这张告示,游乐场无须全责。
假如游乐场没有贴出那张告示,案件的审理结果,应当是由游乐场,鹏鹏父母,各自承担一部分责任,共同为这次事故负责。
但游乐场画蛇添足的一张告示,把自己给坑了!
这大概是游乐场自己也想不到的事。
第二,法院的依据是什么?
法官认为,游乐场告示内容“一岁以下儿童需要家长陪同”,同时代表另一层含义,假如孩子的身高超出一米,对孩子的看护责任,就由游乐场负责。
这张告示,使得张女士留在游乐场外的行为,得到了认可,而认可人不是别人,恰恰是游乐场。
现在,游乐场没有尽到对鹏鹏的看护义务,导致鹏鹏摔伤,就需要长但赔偿责任,而且是全部的赔偿责任。
结束语:真是坑啊,大坑!早知如此,游乐场不如不要有这张告示,那么游乐场至少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这就叫多做了事,反而受到损失。
“当时,公安人员一来,我就感觉不对了。”
因为26枚钉子被判刑,还要倾家荡产赔上600万,这也是驴友摊上的除了死亡外,最大的事了。网友调侃说:“这次真的驴了。”26颗钉子竟然值600万,平均一颗钉子值23万,这个代价让三位驴友捶胸顿足,请了律师屡次上诉,最终做出裁决,判刑一年,依然赔600万。
国际首例巨蟒峰巨额索赔案2017年4月15日清晨,江西上饶三清山风景区工作人员接到紧急通知,称有人正在攀登园区里的巨型石柱——巨蟒峰。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见三人正沿着128米高的山峰向上攀爬,由于山峰险峻、难以徒手登顶,而且山体是垂直的,攀爬难度非常大,这三个驴在山体上进行电钻钻孔,钉入26个膨胀螺丝,还利用无人机将绳索绕过突出的岩块,再通过绳索向上攀爬。
而在此之前,他们还使用无人机侦察了巨蟒峰的环境,并且还擅自用无人机拍照。当他们成功地登到山顶为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时,却没想到,匍匐在他们脚下受伤的巨蟒峰下的花岗岩石,是如何发出痛苦悲鸣的,而等待他们的,又将是怎么样的“天价惩罚”?
攀登巨蟒峰的三人分别叫张永明,毛伟明和张鹭。他们都是来自浙江台州的攀岩爱好者,这次攀爬活动由张永明发起,其自称从事攀岩运动已有十多年。他们听说巨蟒峰十分险要,出于炫技,决定来攀爬一下,没想到摊上大事了。
这三位驴友中,毛伟明还算聪明点的,其他两人根本无所谓,毛伟明却心中咯噔一下,他后来说:“当时,公安人员一来,我就感觉不对了。以前都是感觉到好像也没事。”
2018年8月15日,上饶市检察院以张永明三人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张永明等不服,继续上诉。
由于这类案件在全国属首例,所以看热闹得很多,控辩双方围绕26颗岩钉的危害性问题展开激烈辩论,辩方甚至当庭拿出一块打了岩钉的花岗岩进行质证。
巨蟒峰真的会因26颗钉子而倒塌吗?三人的“量刑”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巨蟒峰的损毁程度,当然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是一定要严惩,但是究竟判刑多久?赔偿多少?是要根据既成事实对当事人——自然景观的伤害程度而定。
专家出具鉴定意见认为,三人打入巨蟒峰的岩钉会让岩体形成新的裂痕,加快巨蟒峰的侵蚀过程、甚至造成崩解。
张永明等三人请的辩护律师拿出打了岩钉的花岗岩石,他说,并未检测到岩石有任何裂痕,不会造成山体严重的损毁。但是专家却说,巨蟒峰是历经上亿年演化而成的珍贵自然遗产,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美学价值,不能等同于单个普通花岗岩。另外,尽管巨蟒峰目前并没有明显损伤,但26颗岩钉已经破坏了它的自然性。
如果把26个岩钉取出来呢?那也不行,会对山体造成二次伤害。最终,2019年12月底,法院判除张永明等一年有期徒刑,赔偿600万。
赔偿600万合理吗?巨蟒峰是无价之宝,被告打岩钉的地方也极其敏感。因为之前尚无此案例,所以只能靠专家组进行评估,之前估值是1100万,最终减少到600万。
表面上看,被告人在一块普通的石头上打了26个岩钉,但那不是块普通的岩石,因为这块石头最窄的地方约7米,那假如它原本能存在五百年、一千年,可能时间长了之后,这些钉子就慢慢风化,然后造成长期的影响。
而且巨蟒峰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极高,一旦损害是不可逆的,损失的经济、生态、文化价值相当大。
最重要的是,这样夸张的巨额赔款,是为了给其他的驴友“敲山震虎”的功效,让他们投鼠忌器,不敢为所欲为。因为有了这样的例子,才能更好的保护其他的生态环境,不让更多的钉子,钉在极其珍贵的岩石上,不让更多有价值的自然景观有被破坏的机会。
唯有付出代价,才会更懂得珍惜。对于这三个人而言,这样的赔偿确实不太合理;但是对于防止更多人破坏生态,从这个角度而言,600万的代价也不算太大。
据了解,这笔赔偿被划入一个保护生态环境的公共账户,用于自然生态环境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