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10万步大约60-70公里,怎么证明微信步数98800不是刷出来的?
你要不是逃难,一天能走这么远?
战争年代,为了抢占要地,48小时急行军200多里也是常有的事,光行军要30多小时,顶多休息10多小时。两天走20多万步。
难民逃难败军溃逃,也都是惶惶不可终日,一天10万步不稀奇。
如今暴走团,10步有可能,但是很难 。
有一次去爬山,从早六点到晚八点,中午长城垛口打尖刨去一小时,走了十二三小时,才走了不到3万步。
有一次参加健走,连续接近4小时走20公里约4万步,累得要命。
平常,谁会玩命走?一天两三万步很好了,要说10万步,还是歇歇吧。
那些有心刷微信9万步10万步的,大概率不是自己走的,可能挂二哈,或者别的法子作弊。
“驴友”一旦出事,论坛网站不参与活动,无责;发起人没有受益,也无责。最后往往是“驴友”索赔无门。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首次明确规定,自发游等民间自发活动的组织者应对其他参加活动者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组织者或发起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其他参加者受损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第三人侵权情形下,游客可将第三人与发起人、组织者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