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除了生死,再无大事。台湾情侣登山被困,男方暴瘦30公斤,女方死亡,对此你怎么看?
如果你没有真正直面过死亡,那么对这件事情的所有评价和判断都只能算是“风凉话”。
“死亡”对于每一个生命体来说都无疑是最大的威胁,那种威胁达到足以超越一切的人性和道德。在“死亡”阴影的笼罩下,失去人性和道德是本能,而没有失去那就是“伟大”。我们总是习惯用“旁观者”的眼光去评判别人的人生,自以为比当事人都活得更明白,“事后诸葛亮”的“马后炮”打得一个比一个响。但实际上,如果你也像他们一样遇到死亡最直接的威胁,说不定会做出比他们更疯狂和不可想象的举动。
记得每次坐飞机,广播里的安全提示都是怎么跟大家说的吗?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请您先给自己戴好氧气面罩,再协助您身边的孩子戴氧气面罩。”
这是什么意思?这就是说,当面对死亡威胁时,从道理上讲,您应该先自救,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当然,道理归道理,我想很多父亲母亲真的遇到紧急情况后,还是会从情感上优先去救自己的小孩,但这并不一定是“正确”的做法。
不得不说,那样临危不惧的父母选择先救孩子真是太“伟大”了!但你不能保证所有的父母都能在那样的紧急情况下做出冷静判断。再说,飞机安全广播里已经反复给大家洗脑:先救自己,再救孩子。所以,如果父母先做出自救行为,你能谴责他们吗?请问,他们何罪之有?你有什么权力谴责他们?如果在威胁生命的紧急情况下,连面对自己的亲生子女,都理应先自救,何况是台湾的那一对在雪山被困多天的小情侣?
死亡威胁真的太考验人性了,那是一般人都想象不出来的经历,男孩自保,男孩被救后的笑容,那都是人类最基本的求生欲的本能。
你有什么权力去谴责?你的良心呢?
最后,死者为大,希望女孩能在天堂安息。出现这样的悲剧是任何善良的人都不希望看到的,请网络语言暴力不要再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相信男孩今后会背负着女孩的希望好好活下去的,加油!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我:刘小顺
用有趣的角度看世界,做最有态度的旅行家。
早该有偿救援服务了。过去只要一呼叫救援电话,人们就会打消防电话,让消防队员去救援,回来之后,也木有人说感谢的话,产生一大笔费用谁来认呢?驴友,把上山游玩安全不当回事儿,想着只要出去了,就有消防队员来救援,反正不花自己的钱,他们心里就是这样想的。现在不收费的话,给消防队员增加了多少工作难度,又增添了多少麻烦,由于这些事情的影响,使我们多少火灾救援现场得不到有效救援。你看,只要是救援,肯定就是消防队,消防队是国家广大人民的队伍,是国家有难的时候突发情况的时候专门救国救人民的,不是哪些不知天高地厚不听劝阻偏偏执意无忧无虑的年轻后生们的队伍。你看驴友,大部分都是年轻娃,学习不怎么样,年纪轻轻的大学生,无忧无虑的孩子。像他们这些危险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情,他们偏要去做。不收费,对咱们安安分分的普通百姓来说,不公平,公共资源,不谁的救援军。所以我赞成有偿服务是完全正确的,早该这样了。
四川阿坝州,卧龙镇30人组成的两支救援队,在经过4天的跋涉寻找,终于将被困在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3名驴友营救出山。
“近十年来,每年都有驴友在穿越途中被困,每次接到求助,当地公安、村民以及大批负责动植物保护的卧龙保护站工作人员,都会结伴上山,进行救援。”汶川县公安局卧龙分公安局副局长刘麒麟说。
长期以来,保护区的核心区域禁止人员活动,但从2008年以来,陆续有驴友不顾劝阻,冒险穿越卧龙无人区。每次有驴友被困,公安部门都会按照生命第一的原则实施救援,但那些不听劝阻的人浪费了太多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早已实施,其中规定,未经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而且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也明确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对于非法穿越者的救援活动、事后追责、是否收费等方面,没有统一规定,景区真的只能闷声买单吗?
事实上,除了亚丁景区公布的有偿搜救制度外,同样受驴友青睐的四川九寨沟景区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据媒体报道,前些年,违规穿越九寨沟的驴友就被要求补票,并承担救援所产生的费用——每人200元。
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之前,就目前来看,有偿搜救是合理的,虽然在人道主义上存在一定的争议,但动辄几十上百人的搜救,用公共资源来为这些法盲们买单,是更大的悲哀。
除去他们眼中的诗和远方,笔者认为,他们更需要看到的是脚下的方圆和规则,毕竟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为他们的任性和所谓的“探险”精神买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