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将至,家电销售进入旺季,因此商家为了争夺客户,纷纷打起延长保修期的仗。但这些甜蜜的诱惑带来的是商家的不诚实和用户账单的销售。
王先生告诉记者:我去年买的冰箱。前几天,我发现没用。当时厂家承诺6年保修,所以我觉得反正不用花钱,就打电话给客服。一小时后,客服和维修人员来了,但维修人员说,他们需要支付300多元的维修费。我问修理工为什么要收费。这不是六年的保修期吗?维修人员说,冰箱已经过了一年的保修期,厂家为用户延长了六年的保修期,所以他们必须支付维修费用。这个解释让王先生很困惑。保修期和保修期的不同,使得免费服务瞬间变成了有偿服务。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王先生不得不支付300多元的维修费。
后来,王先生在保修单上看到,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保修期过后,他根据实际情况,在保修期内收取费用。后来王先生得知,他有权延长保修期6年,所以需要支付维修费。
随着春节的临近,一些市民选择购买家电,为家庭增添新年气氛。记者在包头市部分家电商场采访发现,商家为了争夺顾客,纷纷打出延长保修期的优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包法》的规定,家用冰箱、空调、洗衣机等整机的售后维修保修期为一年,主要零部件保修期为三年。目前,一些企业继续延长保修期,有的延长到10年甚至12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包头市某商场的电器促销区称:活动期间,在该商场购买电器时,厂家将保修期延长10年,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张女士告诉记者:我两天前刚买了一台液晶电视。当时销售人员告诉我,如果我现在支付100元的活动费,保修期可以延长到10年。我想如果我多付100元就可以享受10年的免费保修。这房子的淋浴几天前坏了。我认为活动还没有结束。我想再看看是否合适。
记者发现,国家三包规定标注为保修期,而商家已经更换了保修期。一个字的区别导致了制造商和用户在维修期间是否免费的争论。
记者在采访中从从事销售多年的刘女士处了解到,很多商家为了在短时间内增加销量,都在努力延长保修期。但有些厂家根本无法延长10年或12年的保修期。一般家用电器的正常使用寿命为8至12年。一些厂家提供10年和12年的超长保修服务,这无疑为家电产品家电维修门户网站提供了终身保险。正是这些吸引眼球的优惠条款让很多客户兴奋不已。但很多消费者对促销条款看得并不清楚。
就此问题,记者致电消费者协会12315投诉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三包法》,保修修理是指三包有效期,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导致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修理者将免费修理,不支付材料费和工时费。而保修只是厂家的承诺,如果产品出现问题,厂家会对产品进行维修,但会收取上门服务费、配件费、人工费等费用。因此,保证不同于保证。但是,由于消费者对维修或保修看得不清楚,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应看清条款,并详细了解厂家向销售人员推出的优惠政策,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家电产品的使用寿命作出强制性规定。但由于家电产品更新换代迅速,某一类产品的保修期可能会比使用寿命长。由于部分厂家不再销售部分车型,相关零部件的生产已经终止,导致消费者在保修期内缺件更换导致服务受阻。这些都是单方解除责任承诺的表现,构成了消费者欺诈。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