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旅行社分公司和营业部有何区别?
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旅行社分公司,也就是旅行社的分社,它和营业部都是旅行社下属执行机构,但两者都不具有法人资格,都是旅行社下面的分支机构。
旅行社分社,不具有法人资格,分社的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设立社的经营范围,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设立社向分社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社设立登记后,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行社分社的名称应当由设立旅行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分社"或"分公司"等字样构成。
旅行分社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更像是一个子公司。它可以在总社跟前,直接归于旅行内部系统管理,和旅行社一起行动。但也可以地里在外,甚至在外省市、外国,不论是在业务上、管理上,还是在经营决策上,都有很大的自主权,很多事情都可以独立进行,它与其他类型的企业分公司类似。
旅行社分社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它可以做旅行社总社业务范围内的所有事情,包括独立揽客、独立组团出游、独立组建导游队伍和旅行相关其他业务的服务团队、独立联系和落地旅游服务业务、独立联系酒店合作业务,以及独立处理相关的对外关系。
旅行分社可以设立独立账户,可以开具发票,可以独立进行对外合作业务。
营业部的营业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服务网点,它就像总部内部的一条腿或者一条胳膊。一般情况下,基本都是在旅行社跟前居多,很多时候可以把它看作是旅行社内部的一个咨询服务部门或业务执行部门。
营业部不能独立组团出游,不能直接接待旅客和游客,只能做咨询业务和信息服务。没有独立账户,不能开具正规发票。
营业部的日常工作和主要任务,就是落实总社指定的各项计划,以及具体落实总社岸炮的各项业务和组织实施各种业务、活动等。营业部的一切活动,都是直接受旅行社管理班子的控制。
营业部即使开发了或者联系到了客源,都要直接报到总社,由总社做出是否同意接受这项业务的决定。
营业部自己不能安排导游和其他服务人员带队出行,也不能独立于外面的酒店签订合作业务,更不能直接把客人送出。营业部开发的所有客源,都得经过旅行社批准同意,作出具体安排,才能阻止客人出行和入住。
更具体地说营业部,只是为履行社开展咨询、招徕等服务,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
服务网点的名称、标牌,应当包括旅行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等,不得含有使消费者误解为营业部就是旅行社或者分社的内容,也不得作易使消费者误解的简称。
服务网点应当在设立社的经营范围内,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名称应当由设立旅行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和“门市部”三部分构成。
3.开办旅行社分社和开办营业部
旅行社开办分社和开办营业部,总社都需要到分社、服务网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服务网点设立登记后,应当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开国内旅游业务分社一般要交向旅行社总社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其中: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向分社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5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向分社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35万元;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向分社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10万元。
而作为服务网点营业部,却不用缴纳质量保证金,显得轻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