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印发的《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和《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部署要求,我省认真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监察,由省节能监察中心牵头并承担的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已全面完成。
2020年国家专项监察计划涵盖我省石化化工、冶炼加工、建材、轻工、有色金属等行业109家企业。省工信厅领导对此次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高度重视,戚玉松副厅长带队专程赴相关企业现场指导监察工作。在省工信厅指导下,制定节能监察实施方案、召开专项业务培训、合理配置监察小组,监察工作得以公平公正顺利展开。经监察,节能监察中心对4家尚未整改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指导企业加快整改,整改完成后再组织现场验收。同时,在监察过程中,针对存在用能行为不合理、节能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企业,监察人员现场发出节能建议书44份,占被监察企业的404%,提出用能节能建议230条,企业一一采纳所提建议,并承诺年内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