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城县董地乡钰鑫石材厂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水城县董地乡钰鑫石材厂的采矿权。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矿区基本情况及开发利用要求
贵州省水城县董地乡钰鑫石材厂
六盘水市水城县董地乡三锅庄村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1、295076000,3550562500 2、295076000,35505880003、295103800,35505795004、295103800,3550562500
竞价阶梯(每次加价幅度)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2、持有与该矿区土地所有权的村集体签订的土地使用意向书; 3、持有环保、林业、安监、经信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选址的意见; 4、愿意提交《水城县董地乡钰鑫石材厂采矿权竞买承诺书》; 5、竞买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竞得规则 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采用起始价加增价幅度的加价报价方式,按照报价最高且高于起始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咨询及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可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大道白鹤公园旁)咨询和获取《水城县董地乡钰鑫石材厂采矿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申请参加竞买。 咨询、获取资料与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1月3日;报名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与矿权交易部服务窗口(一楼大厅2号窗口)。 五、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水城县董地乡钰鑫石材厂采矿权竞买承诺书; 4、持有与该矿区土地所有权的村集体签订的土地使用意向书; 5、持有环保、林业、安监、经信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选址的意见。 以上资料一式2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提交资料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六、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存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10101270000004835,开户行名称: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凉都支行。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由法人基本账户转出。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858-6708717)。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成交后按规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和缴纳采矿权价款、相关场租费及地质资料费、税费后,竞得人向出让人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经出让人同意,竞得人开具委托书和加盖公司公章的收据凭证,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办理退回手续(不计利息)。不履行竞买义务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人退保证金时,需由未竞得人开具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收据凭证,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七、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提供的资料齐全,具有竞买人资格的,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在2014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时间及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14年11月4日8:30; 2、挂牌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7日15:00; 3、受理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4、挂牌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大道白鹤公园旁)。 九、风险提示 1、出让人提供的地质资料勘查程度低,不对竞买申请人构成任何承诺,竞买申请人自行评估投资风险和回报。 2、矿业权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预见到有一定的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3、因国土资源部实行采矿权全国统一配号,该宗采矿权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尚未批复备案入库,若出让后配号系统不能配号,出让人不能向竞得人颁发采矿许可证,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有意竞买者自行察勘矿区现场; 2、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4、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到安监、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采矿权申请前置审批要件,备齐采矿权审批要件后向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许可登记; 5、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于10日内到贵州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二总队(地址:明湖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旁)交纳地质勘查资料费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按规定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相关场租费; 7、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8、该宗采矿权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前,不得从事任何采矿活动。 9、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解释和通知。 十一、咨询方式 联系人:司江福(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 0858-8236634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58-6708758/6708718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