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石材商会获得广东省社会组织模范单位称号
云浮市石材商会获广东省民政厅授予广东省社会组织模范单位称号。
2月18日,云浮市民政局负责人受省民政厅委托向市石材商会会长李木南颁发牌匾。据了解,为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构建平安广东、幸福广东中所作出的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广东省民政厅决定,授予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了良好形象的社会组织广东省社会组织模范单位称号。
云浮市石材商会是由云浮市石材企业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本会的宗旨是为石材行业发展服务,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促进同业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构建高效优质的平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地石材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会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云浮市民政局,接受云浮市民政局及中国石材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