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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州,卧龙镇30人组成的两支救援队,在经过4天的跋涉寻找,终于将被困在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3名驴友营救出山。
“近十年来,每年都有驴友在穿越途中被困,每次接到求助,当地公安、村民以及大批负责动植物保护的卧龙保护站工作人员,都会结伴上山,进行救援。”汶川县公安局卧龙分公安局副局长刘麒麟说。
长期以来,保护区的核心区域禁止人员活动,但从2008年以来,陆续有驴友不顾劝阻,冒险穿越卧龙无人区。每次有驴友被困,公安部门都会按照生命第一的原则实施救援,但那些不听劝阻的人浪费了太多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早已实施,其中规定,未经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而且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也明确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对于非法穿越者的救援活动、事后追责、是否收费等方面,没有统一规定,景区真的只能闷声买单吗?
事实上,除了亚丁景区公布的有偿搜救制度外,同样受驴友青睐的四川九寨沟景区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据媒体报道,前些年,违规穿越九寨沟的驴友就被要求补票,并承担救援所产生的费用——每人200元。
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之前,就目前来看,有偿搜救是合理的,虽然在人道主义上存在一定的争议,但动辄几十上百人的搜救,用公共资源来为这些法盲们买单,是更大的悲哀。
除去他们眼中的诗和远方,笔者认为,他们更需要看到的是脚下的方圆和规则,毕竟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为他们的任性和所谓的“探险”精神买单的。
只要驴友被困,无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舆论一向都是诋毁攻击和冷漠。极端点的认为根本不需要救,冷静点的认为救援费应该自负。
根据中国登山协会的统计,2016年发生登山户外运动事故总人数达到1268人,比15年还有大幅度增长。有些地区救援难度极大,地方政府为了就驴友需要花费巨资。有这样一条线,位于秦岭鳌山与太白山之间的主脉线路,这是一条直线距离约32公里、实际需要穿越80公里的路,它隔开了中国的南北,这也是秦岭山脉海拔最高的主脊,被称之为“行走在中华龙脊”上的探险。
在这条线路上经常发生驴友被困事故,救援费用基本都是有当地政府和志愿者承担,志愿者不仅自己自费购买救援设备,还需要对救援时产生的费用进行AA,这一点让许多网友觉得,驴友就是白眼狼。
救援是必须的,但是网友们愤怒的是,这种无意义的,无任何价值的行为造成了纳税人的资金浪费,在日本,长野县因为山地众多,为了救援被困者,政府派出128次直升机,总共救援支出超过9000万日元,这导致当地民众不满,因为被救助着百分之八十都不是本地居民,为此还要花费巨大税收资金,非常的不公平。这就是为何中国网友敌视驴友的原因了。
救援时必须的,和被救助着承担费用也不矛盾。在很大程度上,被救助着也需要一点犯错成本,以此规范自身行为,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四川已经有相关规定,登山者在超过3000米以上的户外活动是需要报备,负责罚款两百元,但是两百元也不足以弥补救助成本,况且驴友也不会应为这样的小额罚款而约束自身行为。
有时候我们需要对自然产生敬畏之心,也需要了解冒险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性,尤其是对自身产生的危害性。我们鼓励专业冒险者,不鼓励那些没有专业技能知识和设备的冒险者,这种“山寨冒险者”和专业的比差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