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0 引言2010 年6 月1 日,相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一项是修订后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另一项是对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制定的新标准。1 GB 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11 简介该标准代替GB 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适用范围明确为室内装饰装修和工厂化涂装用聚氨酯类、硝基类和醇酸类溶剂型木器涂料(包括底漆和面漆)及木器用溶剂型腻子,并对增加的木器用溶剂型腻子规定了有害物质限量值;将原标准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控制项目改为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含量总和控制项目。12 要求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1 要求。
注:a 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进行测定。b 如聚氨酯类涂料和腻子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游离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小稀释比例进行计算。c 包括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2 GB 24410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21 简介该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和木器用水性腻子中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容许限量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涂装安全及防护等内容。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和工厂化涂装用水洗木器涂料及木器用水性腻子。22 要求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2 要求。
注:a 对于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的涂料,应按产品规定的配比混合后测定。水不作为一个组分,测定时不考虑稀释配比。b 粉状腻子除可溶性重金属项目直接测定粉体外,其余项目是指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将粉体与水或胶粘剂等其
他液体混合后测定。如配比为某一范围时,水应按照水用量最小的配比量混合后测定。胶粘剂等其他液体应按照其用量最大的配比量混合后测定。3 结语这两项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1)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2) 产品异地生产时;(3) 生产配方、工艺、原材料及产品施工配比有较大改变时;(4) 停产3 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