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0 前 言取样(sampling)在我国各行业有各自不同的习惯称谓,诸如抽样、采样等等,但其目的都是通过对部分对象(产品、过程和服务等)的调查,达到对总体数量特征的认识,其过程则是从一大批对象中取出一小部分作为实验室样品送到实验室进行分析测试。取样操作的正确与否,是确保取得最有代表性的实验室样品的前提。就涂料而言,其取样方法是涂料及涂料用原材料产品检验的基础,如何取得最有代表性的样品是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性的关键。我国目前执行的涂料及涂料用原材料的取样分别为两个国家标准,均是20 世纪80 年代制定的,已不能满足现代涂料发展的需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已在2000年就修订了有关涂料和涂料用原材料取样的国际标准。为了及时跟踪和采用国际标准,使我国基础标准与国际接轨,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及时上报了该项国家标准的修订计划,得到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由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了有关涂料和涂料用原材料的国家标准:GB/T 3186-200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已于2007 年2 月1 日开始实施。本文将对标准修订前后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说明,旨在帮助有关人员正确理解和使用该标准。1 标准修订的原则和依据对任何产品的取样,其取样方式只取决于产品的聚集状态(如固体、液体、气体等)和盛放产品的容器大小,而与产品的类型(如色漆、清漆、漆基、颜料、溶剂等)无关。过去无论是国际标准还是国家标准都将涂料和涂料用原材料的取样标准分为2 个,分别为:GB3186-82(88)《涂料产品的取样》参考了ISO 1512《色漆和清漆 取样》;GB 9285-88《色漆和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等效采用了ISO 842《色漆和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2 个标准在取样方法和取样器具的选用上有雷同之处,但对某些具体的操作细节又未详细描述,不利于取样者的取样工作,因此有必要将2个标准整合。ISO 已意识到这一问题,最新国际标准ISO 15528:2000《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将原ISO 1512和ISO 842修订并合并为一个标准。在修订国家标准之初,我们首先比较分析了修订后的国际标准ISO15528:2000 与前版国际标准ISO 1512 和ISO 842 之间的差异,其次比较分析了ISO 15528:2000 与现行国家标准GB 3186-82(88)和GB 9285-88 之间的差异。通过分析研究后认为,就技术内容而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完全可以等同采用国际标准,这就为我们修订国家标准提供了依据。2 修订前后标准内容的比较与分析为了便于比较,将修订前后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的差异部分按修订后的标准文本的条款顺序见表1。从表1可知,由标准的名称就可以知道各个标准的适用范围。
在适用范围中,原有的2个标准虽然对涂料和涂料用原材料的名称称谓不同,但各类样品的状态即聚集态是相同的,如稀释剂与挥发性液体;树脂状物质与非挥发性液体;粉末状涂料与干燥粉末的颜料、体质颜料等;而修订后的标准则包括了所有状态的物料。在取样器具中,从图示的效果看,原有的2个标准取样器具有相同的。而修订后的标准则将原标准中仍适用的取样器具保留,取消了一些不适用的取样器具,增加了一些简单适用的取样器具,如调刀、铲等,同时详细描述了适用于各种盛样容器、各种物料的取样器具,包括
它的形状、材质、使用方法以及适用场所,既便于取样操作者选用,也有利于感兴趣的厂家制造和生产相应的取样器具。取样程序是3个取样标准中的主要内容,在涂料产品的取样标准中,须对待取样品进行初检,即检查样品有无结皮、稠度、分层、杂质等现象。实际上在对样品进行取样时并不需要进行这些检查,而应在对样品进行检验时,作为检验项目对其进行检验(注:已发布实施的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GB/T20777-2006《色漆和清漆 试样的检查与制备》专门对这些项目的检验方法和程序作了规定),因此修订后的标准中不包括这部分内容。在取样操作的叙述上原有的2个标准都不够详细,而新修订的标准则将2个标准的这部分内容合并。首先要求取样前应检查被取物料、容器及取样场所有无异常现象,根据检查的结果确定取样方法;同时对物料的2种状态:均匀性和不均匀性进行了界定,然后根据盛样容器的大小及其内装物料的形态规定了取样方法,内容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取样数主要是针对小容器的,修订后的标准中要求取样数符合
也即符合统计学要求的最低取样数。对取得的样品,经充分混合后要保留的份数与数量,修订后的标准中更合理。3个标准中的其
他内容基本相同,如对装样容器的要求,取样时的注意事项,样品的贮存、标识等,但修订后的标准更强调样品的贮存应符合质量管理的有关标识、可追溯性和贮存期的要求。通过以上的分析比较可知,原有的2个标准针对的取样对象是相同的,但在取样操作上有差异,不利于具体人员的使用,因此有必要将原有的2个标准整合并作必要的修订。笔者认为修订后的标准不仅仅是将原有的两个标准中相同内容的简单合并,关键在于它从科学的角度,完整而又详细地规定了涂料和涂料用原材料的取样程序,在标准文本的编写顺序上更合理,便于实施。3 结 语涂料和涂料用原材料的取样标准是一项基础标准,新修订的标准系等同采用国际标准,这也是我国加入WTO 尽快与世界接轨的需要。该项标准规定了对涂料和涂料用原材料进行取样的几种人工操作方法,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对取样操作提出了通用要求;详细描述了适用于不同装样容器和不同状态物料的各种取样器具;规定了取样程序,包括物料状态、容器规格、被取样容器最低数、样品数量的缩减、标识内容、贮存、取样报告等内容,操作性强,便于实施。当然,正确的取样是一种熟练的技术操作,取样的每一步程序都应由具有取样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操作者仔细认真地进行。只要严格按照标准中的规定进行取样,就可取得最有代表性的样品,也就可保证对其的检验结果能反映被取样品的真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