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关于涂料与油漆的话题虽已谈论了多年。至今仍未有一个统一、科学、规范的界定。业内对涂料与油漆的理解一直是统一的,然而在国家标准的术语条款中只有涂料的术语标准,而无油漆或漆的术语标准。而外界对涂料与油漆的理解多不像业内那样,
他们常常把两者分割开来,认为涂料不同于油漆,是两类不同的产品。业内与外界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不但造成商品性质的混乱,也造成行业性质的混乱。更有甚者,据说有些地方政府将油漆按易燃易爆危险品予以严格控制,而涂料不以危险品加以管理。于是,一些新建的油漆厂家开始钻政策的空子,明明生产的是溶剂型漆。但建厂取名时不命名油漆厂,而命名为涂料厂或特种涂料公司等等。这实在是因为基本概念的混乱造成的管理上漏洞。因此,笔者以为术语的定义是一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而准确、科学地定义涂料与油漆名词在当今的我国尤有其必要性。只有科学、规范的定义才具有更广泛的指导意义。笔者固然不赞同社会上将涂料与油漆拆解为两类不同产品的做法,但也认为在国家标准术语的定义中存在着某些欠缺。在此笔者从涂料与油漆名词的历史演变、
它们的属性以及权威版本的注释进行解读与讨论,最后提出个人对涂料、漆、油漆术语的定义。1涂料与油漆概念的沿革之所以称为油漆,源于早期这种材料离不开植物油和大漆。因此,油漆一词承载着厚重历史和古老文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油漆行业不断壮大,品种类别也不断获得创新。涂料一词,在20世纪50年代已经出现。在业内历来认为涂料与油漆只是对同一种材料的两种不同称谓而已,不同的只是这两个名称使用场合不同,似有一种约定俗成的用法。20世纪50-60年代,甚至到70年代,业内多将涂料理解为学称,把油漆理解为俗称。因此,那时涂料的称谓多少带有一些学术性的味道,似乎只有研究单位可享受涂料两字的冠名,如涂料研究所或涂料研究室。同时,凡生产企业一概称之为油漆厂、造漆厂或制漆厂,而不称其为涂料厂。有意思的是在当时这些工厂名称还常有一些规律。凡东北、华北地区的油漆生产企业都冠之为油漆厂,如天津油漆厂、沈阳油漆厂;华东地区冠之为造漆厂如上海造漆厂、南京造漆厂;而华南地区则冠之以制漆厂,如广州制漆厂等等。总之,油漆生产企业一律不用涂料冠名,像是比较自觉地不去冒犯其大雅。涂料与油漆名称的混乱始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建筑涂料产品的大量涌现,涂料一词不但开始从 学术殿堂走了出来,还因为建筑涂料主要是水性的产品,于是涂料一词也因此被社会曲解,误认为涂料就是水性的,而油漆是油性的。这种影响之广、之深恐在短期内难以归正。2 权威版本对涂料与油漆的注释那么权威版本是怎样定义涂料与油漆的呢?国家标准(GB52061)在色漆和清漆词汇标准的基本术语中涂料是被这样定义的: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如绝缘、防腐、标志等)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早期大多以植物油为主要原料,故有油漆之称。现合成树脂已大部或全部取代了植物油,故称为涂料。注:在具体的涂料品种名称中可用漆字表示涂料,如调合漆、厚漆等。对于上述定义,笔者有以下两点看法:(1)故称为涂料,并不仅仅因为标准中所说的现合成树脂已大部或全部取代了植物油之故,笔者以为现在此大类材料之所以称涂料而不称油漆更多的是由于油漆品种及类别的发展所致,是因为油漆名称已涵盖不了所有的同类产品的缘故,而涂料一词可全部覆盖行业的各类产品,使用涂料名称会更准确、更科学。如粉末涂料产品,它已不宜使用油漆的称谓,涂料与油漆在这里已不可互换。因为,人们一提起漆或油漆就会很自然地联想到是流动的、粘状的、液体的物品。这种对漆的认识已被普遍接受,是根深蒂固的。从概念上说,涂料既可以是固体的,也是液体的。所以:涂料可涵盖固体的粉末和液体的油漆,而替换都不行。因此,标准中的解释并不很到位。(2)国家标准涂料术语中的注:即在具体的涂料品种名称中可用漆字来表示涂料,如调合漆、厚漆等,这似乎也有些不妥。因为漆字不但用在具体的涂料品种中,也同样大量地用在涂料的类别中,如丙烯酸漆类、聚氨酯漆类等等;还大量用在应用领域的泛指中,如防腐漆、汽车漆、船舶漆等等。其实,除个别情况外,涂料与漆二词就是通用的,它并不特指在具体的品种中才可表示。此外,在色漆和清漆词汇国家标准的基本术语中,除有涂料术语的条款外,还列有诸如色漆、清漆、磁漆、底漆、面漆等等的术语标准,但都找不出关于油漆或漆术语的条款。应该说,油漆或漆是这些色漆、清漆、磁漆等诸多词汇的总汇、总称,应该列上,没有列上不太合适。国家标准中未找到关于油漆的定义。化工辞典(第二版)关于油漆的注释是:人造漆的一类。通常指含有干性油和颜料或兼含有树脂等的粘液状涂料。涂于物体表面,经氧化、聚合或凝结等的作用,能自干或经烘干而结成坚韧的保护薄膜,起着防水、防腐、防锈看来,这样的注解有点老旧了,表叙得也不够准确、完整。3 涂料即油漆的概念宜作适当修正油漆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经过长期的发展,从利用天然油脂、大漆、沥青,到利用植物油与多种化工原料化学合成制备酚醛漆、醇酸漆、氨基漆,再到使用纯化工原料合成聚氨酯树脂漆、丙烯酸树脂漆、环氧树脂漆、聚酯树脂漆等合成树脂漆,到20世纪70年代形成了我国以主要成膜物质为基础的18大类的涂料产品分类。应该说,那个时期的涂料分类已经非常系统,涂料产品也已丰富多样。虽说那时也已经有乳胶漆,有水溶涂料,有粉末涂料,但是水性涂料及粉末涂料的产量毕竟还很少,品种也很有限,它们还未形成气候,溶剂型涂料处在独大的地位。涂料与油漆是一致的概念还未受到冲击。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以乳胶漆及聚乙烯醇系列为主的建筑涂料的大量问世,随着涂料厂的纷纷涌现,似乎涂料与油漆代表了不同的产品,原来统一的概念被异化,在民间被重新定义。社会上、商场里出现了涂料是水性的,油漆是溶剂型的提法。虽说把涂料与油漆原本同类的材料分解为截然不同的两类产品是错误的,但也觉得如将两者完全等同的定义是不适的。笔者以为,将涂料与油漆两个名词的定义作适当的修正是需要的。之所以需要修正的理由是:(1)漆、油漆的表观特征是液体的,它不能涵盖除液体涂料以外存在的固体涂料。既然涵盖的范围不同,因此若再将涂料与油漆的概念等同地解释也就难以成立。(2)水性涂料与粉末涂料已成气候,尤其是以水性漆为主的建筑涂料已在我国的涂料总量中占到约38%(按2004年产量统计)。由于水性与油性其化学特性有本质上的区别,水性漆与油(性)漆产品性质也有很大的差异,那么如再把水性漆定为油漆行业中的一大分支的理解是不科学的。水性漆与油(性)漆应并列为液体涂料中两大不同的系列。因此,笔者建议在基本术语标准中,不但需适当修正涂料术语的标准,还应增加漆、油(性)漆及水性漆已有的术语标准。它们的关系应是:
它们的定义可为:(1) 涂料: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如绝缘、防腐、标志等)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的总称。包括油(性)漆、水性漆、粉末涂料。(2) 漆:可流动的液体涂料。包括油(性)漆及水性漆。(3) 油漆(油性漆):以有机溶剂为介质或高固体、无溶剂的油性漆。早期大多以植物油为主要原料,故有油漆之称。(4) 水性漆:可用水溶解或用水分散的涂料。以上是个人对涂料、漆与油漆关系及定义的解读,未必正确,算是抛砖之笔,作求索共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