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不仅有害消费者,也同样让生产企业头疼不已。一批又一批灯具抽检不合格,卖出去的产品不断被召回,以及防不胜防的抄袭仿冒,到底是技术的缺失,还是我们太过于注重追求短期利益,或是问责机制不全导致的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本期阿拉丁新闻中心315专题将与大家共同探讨假冒伪劣盛行的原因,一起直面一下现实。 核心技术缺乏 仿冒之风的先天基因 核心技术,最为直观的体现就是专利的数量,这或许从专利格局就能看出一些端倪。目前行业核心的上游芯片技术,基本掌握在欧美的飞利浦、欧司朗、科锐和日韩的日亚、三星等企业手中,加上这些巨头相互间的专利交叉授权,形成了一张巨大而完善的专利网络,阻止后进者晋升以保证其领先优势。 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刘国庆在总结假冒伪劣产品盛行时指出,国内大多数企业由于创新实力不足、技术水平高低不等造成的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和低价恶性竞争是这一问题的根源。 广东华电照明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粟世荣表示,LED行业发展迅速,工艺水平和技术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研发进度和成果上都能紧跟国际水平。但是仍然存在技术含量较低,技术基础相对薄弱,核心竞争力不够的问题。国内很多厂家不愿意投入大量精力开发核心技术,一些企业采取简单抄袭、复制别人技术这种省事省力的方法,虽然可以大大节省科研周期和精力,但是却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 国内早起的照明企业更多为应用型企业,LED产业则起步较晚,虽获得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奋起直追并成为全球最大的照明应用市场,但客观而言,核心技术层面还缺乏与国际一流照明企业分庭抗礼的技术沉淀和实力,目前大陆企业格局与分布也恰恰验证了这一点,中上游的芯片封装企业数量稀少,应用端的企业则数不胜数,除了芯片封装领域对资金规模需求大之外,技术门槛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价格战 劣质产品的源头 价格战是劣质产品盛行的直接原因。广东科立盈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清平认为,部分LED企业为淘汰竞争对手,争夺市场份额而进行价格战,不合理地降低成本,进而影响产品质量。 另一方面,由于技术门槛及资金规模需求方面的原因,再加上中国企业做事喜欢一拥而上的特点,导致下游应用企业扎堆,产品同质化严重。迫于生存压力,部分企业被迫进行价格战。最为典型的就是2015年行业处于低谷之际,由欧普照明、佛山照明及木林森等三家企业带头掀起的99元T8灯管事件,极少有企业能够独善其身。 此外,材料、芯片封装领域的涨价潮等,也在不同程度的推高企业生产成本,而直面消费者的应用端企业,在严重的产品同质化现状下又缺乏议价能力,最终都只能通过降低产品品质来消化。 短期利益驱动 假冒伪劣的“元凶” LED研发技术难度大、成本高,部分企业在短期利益驱动下,仿冒抄袭知名品牌产品或热销产品以便短时间内可获取最大利润,是假冒伪劣盛行的重要原因。价格战引发的是短期问题,但也有可能淘汰掉作坊式企业及无视产品底线的企业,从某种程度而言是可以促进行业发展的,利益驱动下的仿冒抄袭、降低产品品质,则是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 技术落后可以通过投入研发成本逐渐追赶,价格战也可以进行修复,但追求短期利益造成的是不可逆的损害。从消费者角度而言,会引发信任危机,严重的劣质产品会损害其财产甚至危及人身安全;从企业角度而言,追求短期利益会导致企业无法扎扎实实地研发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和提升产品设计;从产业角度来看,则会打破良性竞争,导致整个行业变得浮躁,甚至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制不健全观念不正确 侵权成本低 维权成本高 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是LED行业目前抄袭风气蔓延不止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LED行业内不乏有品牌企业跳出来“打假”,却无碍于山寨品牌横行。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无疑戳中了很多维权企业的痛处。一款新产品,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孕育成型,这其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资金,而产品推出没多久,各种“山寨版本”就随处可见。对于山寨品牌来说,抄袭不仅还节省了不少研发费用,也缩直接跳过了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可以最短时间分享利润。 但是维权的成本却很高。包括律师费、公证费,以及时间成本,同时由于诉讼时间比较长,从立案、开庭、合议庭合议都需要很长的时间,使得投诉维权变成一件性价比很低的事情。另外,侵权判赔的金额一般不高,这就造成不少侵权企业即便被判定侵权并赔偿,最后还“划得来”。! 对于作品抄袭和侵权问题,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严永红表示,目前国内的政府、甲方、设计师都缺乏对原创的尊重。在全球来看,如今整个设计的产业不管是建筑设计还是照明设计,国内都是非常活跃而且体量非常大的市场,但业内还是有很多人对作品侵权的现象不以为然 。甚至还有人认为小题大做。只有极少数人站出来。对此,严
老师认为这是个底线问题。对于认为抄袭、侵权小题大做的人,
他们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就像在高校中的学术论文抄袭剽窃,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一旦认定学术不端。惩罚则非常严重,不仅学位取消,甚至导师也要招生资格。评审专家、学院都会受到影响。学术界的一篇论文如此 ,设计界对于抄袭侵权的影响也一样严重。所以,
她认为,不仅设计师本身要有正确的原创知识产权的观念,业主、政府也要有对待原创的正确的态度。 深圳杰力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文德表示,对待侵权事件是必须要处理的,但是通过法律的处理手段花费时间太长,我觉得行业必须建立一些约束机制。行业协会应该有所作为,媒体也必须有些道义和担当! 那么,面对制售假冒伪劣灯具产品、抄袭等恶习,照明厂家应该如何做呢? 常州格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建文认为: 除了行业主管单位需要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以外,作为照明企业,自身也需要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给企业自身定位,坚持产品原创设计、强化质量管理和提高质量意识以稳定产品质量。 此外,企业自身要在产品设计成形阶段先申请产品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同时企业需要有长期稳定的专业法务团队,在后续市场运行过程中,如发现侵权行为,要毫不犹豫的向不法行为举起法律的宝剑,维护企业正常的权利。 天津美术学院环境与建筑艺术学院院长彭军认为: 目前,侵权是个群体性的现象,照明只是其中一方面。原创设计的辛苦,原创设计所付出的代价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补偿,这对于社会的进步是一个最大的扼杀。 对于侵权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法律和制度的约束,这方面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了制度,执行更为重要。 大峡谷照明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关部经理刘海东认为: 每个公司的品牌都是自主品牌,公司创立品牌都是不容易的,一旦品牌遭到仿冒、产品质量无法受到保障则损害品牌信誉及价值, 对辛苦建立的自主品牌形象受到损失及打击,企业一定要采取法律途径, 捍卫自身权益。 阳光照明中国区总经理陈以平认为: 品牌侵权事件非常恶劣,会给厂家和消费者都带来双重负面影响。目前国内维权环境日趋好转,厂家和消费者要敢于站出来,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厂家要坚定产品创新,坚守品质底线,坚持诚信经营。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要相信品牌的力量。 慧光智城(深圳)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倜博士认为: 一方面,企业在向市场公开推出所有原创产品的设计研发之前,都应该先申请专利。 另一方面,面对侵权行为,企业首先必须发声,警告不良商家,其次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地洲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华军 首先照明厂家应以提升自己的研发创新能力为本,拒绝仿制滥造行为,这才是从根本上杜绝了侵权、也维护了自身权益。 而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需要更全面的去衡量,不单单从价格这个维度,要从产品质量、售后、口碑多个维度去衡量选择,多花些时间、精力去选择是值得的。 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电商运营总监何利认为: 针对于目前LED市场上的恶性竞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行业生态,作为LED照明生产厂家,首先还是要立足于自身的根本,针对自身品质做提升,不能因为一味地降价而对品质造成妥协;其次,要主动追求研发和创新的投入,把产品价值提升了,能够保证自身企业和产品价值的提升,吸引更优质的客户。 对于消费者来说,在纷纷攘攘,错综复杂的市场里,唯有擦亮眼睛,去挑选口碑好、评价高、性价比高的产品,而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去选择价格低廉的产品,这样只会给自己带来不良的使用体验,甚至是莫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