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全面排查矿山石材开采加工项
9月—12月,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建设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全面开展了全市矿山石材行业清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市级以上审批的石材开采及加工项目进行清查,以随县吴山镇、万和镇矿山石材开采、加工行业建设项目为重点开展排查。在现场清查过程中,市环境监察支队采取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在历经4个月时间里,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共检查石材企业12家(其中:吴山镇6家、万和镇4家、太白顶风景区1件、淮河镇1家)48个项目,沉砂池319个、矿山开采平台61个。石材开采项目14个(吴山8个、淮河1个、万和5个),审批项目13个、未批1个、沉砂池69个、开采平台61个。经查,所有开采项目未经市环保部门验收直接投入生产;开采过程中沉砂池废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直接外排,对地表水、地下水直接造成影响,大部分开采项目未建立挡石坝或建立挡石坝不符合环保要求,存在环境风险,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石材加工项目12家34个、审批24个、未批3个;验收19个,已审批未验收10个、未批先建3个、待建2个,沉砂池250个;12家冷却液均无厂家、无商标,不能提供化学成份,管理不规范;废石未建规范场所,乱堆乱倒,未合理利用,沉砂池未采取防漏措施,容易导致地下水污染,粉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针对石材开采、加工项目存在的问题,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下达意见整改表12份,提出整改意见60余条;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每家企业现场下达环境问题督察整改表,经企业、当地镇政府、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现场负责人四方签字,并按要求督促整改;责令未批先建、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石材加工、开采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市环境监察支队将依法跟踪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