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金矿村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拟以拍卖方式出让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金矿村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委托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采矿权出让拍卖工作,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金矿村花岗岩矿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该采矿权位于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金矿村杨家堡子,行政区划隶属新甸镇金矿村管辖;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保有地质储量为(332+333)7806万m3;一期设计利用储量为(332+333)901万m3;规划生产规模为10万m3/年;预计服务年限874年;矿区由8个拐点圈定,面积0300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365m~120m,矿区范围坐标详见网站公告和拍卖须知。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80万元。 三、获取拍卖须知:竞买人可到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告底部附件下载拍卖须知,也可于2014年1月23日至2014年2月18日(仅限工作日)到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21层)索取拍卖须知,并查阅有关开发利用方案。 四、现场踏勘:2014年1月23日至2014年2月14日(仅限工作日)。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以与岫岩县国土资源局联系,自行踏勘现场。 五、竞买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该采矿权竞买保证金540万元。竞买人应于2014年2月18日15:00前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时需在用途处注明竞买采矿权的名称,竞买人与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须是同一法人,不得由他人代交。 收缴竞买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及单位为: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砂阳路支行 账号:21001463601059876543 收款单位: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六、竞买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2月19日上午8:30―10:00,在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21层)。 七、竞买报名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如委托他人办理竞买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竞买人须携带企业法人公章。 八、拍卖时间及地点:2014年2月19日上午10:30,在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九、本次采用有底价增价式拍卖,拍卖标的设有底价,起拍价由拍卖师现场报出。 十、风险提示: 1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2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即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联系方式: 1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武先生 刘先生 电话: 024-22722415 024-22766186 网址: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lgycn 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lnskygovcn 2岫岩县国土资源局:李先生 电话:15941266581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