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阳县广德口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
青国土资矿公告〔2014〕2号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出让安徽省青阳县广德口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一)地理位置及矿区范围矿区位于青阳县城150°方向约12Km处,行政区划隶属杨田镇涧泉村,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54′13″,北纬30°33′10″。区内有简易公路与103省道相连,北西距池州长江码头直线距离45Km。交通较为便利。本次挂牌出让的安徽省青阳县广德口建筑用花岗岩石材矿采矿权出让面积01764平方千米,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直角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分别是:
X
Y
338200000
3958657800
338195400
3958682800
338175400
3958690100
338140500
3958687300
338159500
3958650900
338176000
3958647300
开采标高+3731—+250米
(二)矿产资源储量概况2014年5月安徽金联地矿科技有限公司提交《安徽省青阳县广德口建筑用花岗岩矿普查地质报告》,由池州国光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组织评审(池青矿储评字[2014]03号),并于2014年7月16日经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备案(池青矿储备字[2014]03号)。本次出让的青阳县广德口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333)保有资源量30376万立方米(81104万吨)。 本次出让采矿权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出让年限13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二、竞买申请人资质条件及审查1、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应持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外商投资企业受让本采矿权需征求军事管理部门意见。3、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登记证明文件(企业基本注册信息、股东信息查询单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4、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委托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审查,资质条件经审查合格的,于2015年1月14日16时前交付竞买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账为准)后,取得竞买资格。三、竞买报名的时间、地点竞买报名时间:自2014年12月26日9时起至2015年1月14日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C区3楼128窗口)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索取挂牌文件,需要查阅《安徽省青阳县广德口建筑用花岗岩矿普查地质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竞买人可凭报名回执到安徽省青阳县县国土资源局查阅相关地质资料或自行到出让矿区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作为竞买人参与报价。四、挂牌竞买报价时间、地点2015年1月15日上午9时起,至2015年1月28日下午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在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五、挂牌起始价、竞价方式安徽省青阳县广德口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年限为13年,挂牌起始价为8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的整数倍,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至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六、风险提示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1、申请人应认真研读《安徽省青阳县广德口建筑用花岗岩矿普查地质报告》,地质报告中估算的资源储量与实际可供开采资源储量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2、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3、不可抗力的影响。七、特别约定1、该宗采矿权出让成功,竞得人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只能开采本次出让的允许开采范围内的资源。2、竞买人对本次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安全距离内房屋及输电线拆迁等问题须作充分了解,对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在当地政府协调下自行解决。3、该矿的开发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八、其他事项1、安徽省青阳县广德口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具体事宜委托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主办,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协办。2、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安徽省青阳县广德口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竞买规则、申请书、承诺书、资格审查表、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3、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4、若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在2015年1月14日16时前(限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5、联系方式:(1)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联系人:周青、洪浩联系电话:(0551)62999844、66181505传真号码:(0551)62999836(2)青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唐志军联系电话: 18905667130、(0566)5020614传真号码:(0566)5030221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来源:国土资源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