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台湖镇开展石材加工销售类企业专项治理
为贯彻市、区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等相关文件精神,控制石材加工销售类高耗水、高污染企业在我镇滋生蔓延,北京通州台湖镇启动了石材加工销售类企业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2月10日期间,台湖镇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石材加工销售类企业进行专项治理。 为加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台湖镇特成立石材加工销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曹东波任组长,经济发展办、安全监督管理科、规划办、综治办、派出所、城管执法队、工商所、水务一所、水务二所、光机电管委会、宣传部等部门联合执法。日前,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分别召开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村书记主任工作会,就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详细缜密的安排部署,各部门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到位,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全面做好关于石材加工销售类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即日起至2015年1月10日,将在全镇范围内落实开展摸底排查、督促企业自行搬迁清理行动,各成员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任务分工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下发通知、调查摸底、建立台账等多措并举,督促企业搬迁。接下来,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1月29日期间,领导小组将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进行为期三周的综合执法行动,清理未自行搬迁的企业,对未取得营业执照、非法经营、异地经营的企业予以查处、取缔。 今后,台湖镇党委、政府将加大执法力度、多措并举,对于环境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大力促进我镇的生态环境建设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辖区内居民拥有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望各位企业负责人配合好相关部门的治理行动,做好本企业员工们的思想工作,力争在2015年1月10日前主动自行搬迁,树立企业守法、护法的良好形象,为我镇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