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
5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
福州市要求县、乡政府领导包村、干部包山头、村干部包矿点,全天候监控,形成打非高压态势;
漳州市将稀土、煤、饰面石材、建筑石料、石英砂、高岭土、叶蜡石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泉州市对无证非法矿山提出三拆除一收缴一遣散的工作措施,即:拆除采矿设施、工棚、电力线路,收缴采矿工具,遣散务工人员;
三明市要求专项行动做到五个到位,即:宣传发动要到位、排查摸底要到位、工作职责要到位、整改处理要到位、责任追究要到位;
龙岩市对排查工作严把四关,即:采矿坑口申报关、图纸资料审查关、实地检查核实关、技术资料建档关;南平市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专门制定了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设立举报电话,专门受理非煤矿山非法违法采矿的举报。
5月15日至19日,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3个督查组,分别对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及部分重点县(区)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5月24日,省国土资源厅向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通报了督查情况。在专项行动开展前,部分地区根据实际,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已提前开展了摸底、检查、打击、督查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截至目前,福州市的马尾区、长乐市、连江县、闽清县已基本完成初步排查工作,共排查发现无证非法违法采矿点44个,其中2个不符合安全要求、3个不符合环保要求、3个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宁德市通过排查,发现辖区内有80多起无证非法矿点死灰复燃,各地均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拆除、没收或暂扣非法采矿设备96台,作出矿产资源破坏程度鉴定4份,移送公安机关5件。三明市开展了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雷霆行动,共打击取缔非法开采稀土矿点156个,摧毁沉淀池、蓄水池、配药池481个,没收非法采矿设备91台(套),没收稀土矿产品116吨,作出矿产资源破坏程度鉴定29宗,移送公安机关28件,追究刑事责任31人。龙岩市立案查处非法违法采矿案件162件,移送公安机关15件,关闭取缔非法矿硐36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