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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岳西县头陀镇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健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11 10:48:28   作者:www.58hx.com   来源:网络   阅读:  
内容摘要:2015年岳西县头陀镇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健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健〔2015〕2号)将岳西石材加工列为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项,根据文件要求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2015年岳西县头陀镇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健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健〔2015〕2号)将岳西石材加工列为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项,根据文件要求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一)工作目标。通过进行专项治理,全镇所有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达到国家规定和基本要求,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用品、危害检测及评价、隐患整改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二)主要内容。石材加工企业粉碎、切割、打磨、抛光等环节要提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优先采用湿法加工工艺,无法使用湿法工艺的石材加工企业必须安装抽尘装置,减少粉尘逸散,并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粉尘治理措施到位。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内容分为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危害申报、教育培训、工作场所管理、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危害告知、个人防护、辅助用室10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二、实施步骤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5年3月16日-3月20日)县安监局、头陀镇政府将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针对各石材加工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做好宣传发动。(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5年3月20日-2015年3月31日)各石材加工企业负责人要按方案要求,并对照《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见附件1)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各自实际逐条逐项落实,制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具体整改计划,并落实到人。针对自查阶段的问题,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进行检测和控制效果评价,企业根据检测和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再落实再整改。(三)第三阶段:检查督查(2015年4月1日-2015年8月31日)县安监局、头陀镇政府对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于主体责任不落实、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职业病危害治理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和没有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未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督促企业进一步整改落实。(四)第四阶段:监管执法(2015年9月1日-2015年12月30日)县安监局、头陀镇政府对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管执法,组织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测评价,按照全省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于主体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教育培训不及时、粉尘防治措施不到位、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不达标、健康监护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彻底等行为,一律责令停止产生粉尘危害作业,依法依规坚决一律按照处罚上限严厉处罚。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石材加工行业领域粉尘危害超标严重、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职业卫生管理基础薄弱。这次石材加工专项治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石材加工企业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并要切实执行以下几项具体的工作任务:1、结合实际,建立职业卫生相关规章制度,并悬挂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2、在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在合同后附上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见附件2)3、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1)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粉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2)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在工作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附近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见附件3)和中文警示说明(见附件4)4、建立详细的工人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体检、购买领取防护用品(注:要购买符合标准的防噪声耳塞、3M防尘口罩)台账;5、进行职业危害检测及评价。各石材加工企业要切实按照本方案要求,将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全面地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二)强化源头,严把准入。石材加工行业领域属于职业危害严重行业。各石材加工企业,要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加大投入、依法落实检测评价、健康监护等防范措施要求;要认真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预评价和防护设施设计,必须经安监部门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各项补救措施和工作的落实。(三)加强管理,注重资质。石材加工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和外包时,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队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与项目单位签订职业卫生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管理责任、职责和义务。对于使用劳务派遣的员工,要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加强员工培训,依法履行危害告知、健康查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各项措施落实,认真履行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附件:1、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卫生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2、(粉尘、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书3、(粉尘、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卡4、(粉尘、噪声)职业危害中文警示说明


标签: 职业  工作  危害  石材加工  治理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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