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18年将在全省推广5万辆新能源汽车;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省财政配套补贴25%,州(市)财政再配套补贴25%。
《工作方案》提出了积极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公共机构带头推广新能源汽车、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鼓励老旧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等6项重点任务。
在公共机构带头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法执勤用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以外,全部采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垃圾清运、道路维护等市政工程用车,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
在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方面,一是全面推进城市公交车、旅游客车、出租车电动化;二是大力推进城市配送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地新增或更新城市物流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昆明市不低于80%,曲靖、玉溪、楚雄、红河等4个州(市)不低于60%;三是积极支持公共出行选择新能源汽车。
《工作方案》明确,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入网约车、租赁等城市共享新能源汽车领域,同步建设智能车联网,实现停车位(桩)智能互动,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在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景区和主要旅游集散地,引进纯电动分时租赁汽车,打造一部手机游云南绿色出行版。
在实施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云南还将推行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
比如,交通高峰期间允许新能源汽车使用城市公交车道,放开新能源物流车进城限制;各地在制定汽车限行、限购等交通管理政策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2020年底前,国有资本管理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两小时内免收停车费等。
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发展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完善配套的充电网络,是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助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据悉,云南省2016年全面启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省建成在运公用充电桩约4100个。目前,接入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彩云充信息平台公用充电桩2111个。为引导和稳定电动汽车消费预期,重点安排了奖励资金加快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目前,部分服务区充电站已投入运行。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云南将从用地、供电、资金补贴、充电服务4个方面,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对2018年省内建成并对社会开放运营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给予直流桩500元千瓦、交流桩200元千瓦的补助,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各补贴50%。
同时,进一步规范全省充电服务价格,做到统一标准,到2020年底前,经营性充(换)电站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不超过0.8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