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生态环境部组建的6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
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的污染防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关乎民众获得感。为了跟污染宣战,不惜祭出铁腕治污的高压推进手段,无可厚非。
但有些地方的治污打开方式却有些不对劲:平时疏于监管,对污染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养痈成患;到了督察入驻时,立马变了面孔,奉行起“严”字诀……政策口径宽紧的骤然切换,基层治理在“不作为”和“乱作为”两个极端的游移,让很多企业叫苦不迭,更伤害了市场信心。
有些企业本有着广阔的转型余地,地方监管部门却为图省事,将其关停了事,既会让很多人失去饭碗,也堵死了地方产业升级空间;还有些企业跟污染不沾边,纯粹是“以产业划线、以区域设界”简易化操作模式的误伤对象。
对此,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由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协调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
《意见》指出,督察进驻期间,被督察地方应按要求建立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订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意见》明确,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
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需要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
对于督察进驻期间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既要推进问题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导,在整改工作中尽可能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意见》强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既是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有利时机,也是传导环保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的有效举措。被督察地方既要借势借力,严格执法,加快整改;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具体解决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时,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
《意见》要求,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从加强政治和作风建设的高度,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向社会公开;要依托一报(党报)一台(电视台)一网(政府网站)加强对督察整改、边督边改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将把环保“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
环境治理着眼的是“治污”,而不是僵化地把企业“治死”;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更大的问题。而今,在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过后,各地也需要依规行事,加强对环保“一刀切”乱象的整治,也跳出以“×天关停了×家企业”为治污政绩的数字迷信,更多地回到精准治理的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