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同时,环境保护部对各大气强化督查、巡查组发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督查巡查2018第1号令。依据各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一些重点行业和企业,如木材加工业等,轮流停产、停涉气工序,落实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加码督查巡查
据了解,截至目前,北京市、天津市已经发布橙色预警,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均已经要求重点区域、传输通道城市发布橙色预警。
环保部通报称,预计1月13日至15日,京津冀中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地区将出现重度污染。其中15日,区域污染程度最重,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临汾、德州、郑州等城市PM25小时浓度峰值可能达到甚至超过250微克/立方米;16日,部分城市污染形势将有所缓解;17日,空气质量将再次转差;18日开始,污染过程将逐步缓解。
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环保部对各大气强化督查、巡查组发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督查巡查2018年第1号令。
“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驻守在‘2+26’城市的28个强化督查组和102个巡查组将共同协作,重点对‘2+26’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及相关企业单位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强化督查组、巡查组将根据各地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点督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强化督查巡查办公室将实时调度各组检查情况,每天通报督查情况及发现问题;切实督促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单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要求的停限产措施。
根据橙色预警应急措施要求,北京市将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列入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提醒民众做好健康防护。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将采取Ⅱ级应急响应,依据各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一些重点行业和企业,如金属加工业、涂料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玻璃制造业、铸造行业等,轮流停产、停涉气工序,落实减排措施。
环保部有关人士同时表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和“2+26”城市驻点专家组将持续开展重污染成因分析工作,并为地方“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提供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