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召开石材等矿产整治工作会议
3月14日,金寨县矿产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矿山整治工作督查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以及县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国土局、安监局、督查办、矿管办、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自去年下半年全县启动矿山整治工作以来,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相比存在不小差距。
为此,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矿山整治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专抓。对确定关闭取缔的矿山企业县供电部门一律停止供电,对私接电源的依法处理到位。
二是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关闭企业限期拆除设备,并搬离现场,申请复核销号;对整改未到位的矿山企业,一律要求停止生产,排出时间节点进行整改,定期报送整改进度,整改结束后,由业主申报,乡镇初审后,县矿管办组织有关部门现场验收;对关闭取缔的矿山企业要督促业主做好生态植被和地质环境恢复工作,逾期未能恢复的,经批准乡镇可动用植被和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进行恢复。
三是要加大矿产开发执法检查力度。各乡镇要建立巡查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对非法违法开采加工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支持、指导乡镇做好矿产整治各项工作。对前期督查新发现的21处非法采砂点、采石场和石材加工厂要挂牌督办、坚决取缔,责任倒查。
四是要建立采砂、采石和来料加工常态化管理机制,原则上开山取石不予审批。采砂点要合理布局,严格程序,公开挂牌。
会议决定,要加快矿产整治工作进度,4月10日前所有整治工作要到位,各乡镇要将整治取缔情况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领导组报告,县督查办、矿管办组织验收。3月20日左右,金寨县督查办、矿管办牵头组织两个督查组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行动滞缓的,县督查办、矿管办发督办通知,联合挂牌督办,对工作不力的乡镇负责同志适时启动问责程序。针对当前砂石价格居高不下的状况,县政府决定对砂石市场实行限价销售,严禁哄抬价格,规范经营秩序。
据悉,金寨县内石材资源丰富,已探明花岗石储量8亿立方米,分布在县内的燕子河、长岭(天堂玉)、张冲大石沟(墨玉)、双河黄龙(枫叶红)、油店莲花山(莲花红)、汤家汇(山花)、九房(银花)、槐树湾(金寨红)等,荒料供应充足有余,经估算可供一个年产20万平方米的生产厂(年供1万立方米荒料)生产40年之久。全县现有石材加工厂10余家,年产花岗石板材10万平方米,并逐年快速上长,主要生产金寨红、莲花红、天堂玉、墨玉等近二十来种高级装饰材料,市场销量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