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打击石材等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存在四点问题
福建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5个检查组,对九个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组由省国土资源厅、经信委、公安厅、环保厅、林业厅、工商局、安监局、福建煤监局、省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检查发现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县乡对非法采矿巡查职责未落实到位,大田县、永安市和南平市延平区等地巡查未全覆盖。
二是案件查处不严,古田县、罗源县、连江县矿产卫片违法图斑多,特别是古田县和罗源县违法图斑已两年位居全省前列,存在死灰复燃现象;晋江市、南安市存在非法采矿案件不深入调查取证问题。
三是关闭不到位,厦门市同安区、龙海市等沿海地区石材、石料矿山关闭后,矿产品未及时清场,部分开采设施如工棚等未拆除;已关闭矿山警示牌被毁被盗,安全围栏被人为推倒,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矿山生态未恢复治理,各地普遍存在关闭矿点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进展缓慢,采坑、弃土弃渣场等未开展有效治理。
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限时整改、充分利用好打非系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关闭矿山综合治理水平、做好政策引导等措施,巩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动成果,维护安全、健康、绿色的矿产勘查开发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