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东港区南湖镇2个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山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產资源法》、《矿產资源开採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採矿权招标拍卖掛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源部关於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及《日照市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日照市国土资源局东港分局的委託,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矿业权交易中心组织公开掛牌出让东港区南湖镇尹家河集中开採区内2个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区概况拟出让各矿山均為山坡露天开採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各矿区概况见下表。
本次掛牌起始价见上表,不设保留底价。
二、掛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掛牌出让时间:2014年2月15日上午9时30分起至2月26日上午9时30分止。掛牌截止时仍有2个以上竞买者要求继续报价的,改為现场竞买。
掛牌出让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金融中心B座,烟臺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或日照市矿业权交易中心(日照市泰安路59号)。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个人竞得后应设立个人独资公司。
(二)竞买者应具备良好的资金及矿山机械设备等条件。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须经市国土资源局东港分局(出让人)审核确认。
(一)有意竞买者可于2014年2月10日至2月14日下午17时前,到日照市国土资源局东港分局领取竞买须知,并申请资格初审,经初步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成交或未竞得者,掛牌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申请人携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条及其他相关资料于2014年2月14日前到日照市矿业权交易中心(泰安路59号市国土局8楼)提交竞买申请,成為正式竞买人,逾期不予受理。
(三)竞买申请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委託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交授权委託书和委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1、自本公告发佈之日起至2014年2月14日17时前,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可到日照市矿產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泰安路59号市国土局办公楼8楼)查阅相关矿山地质资料。
2、拟出让建筑用花岗岩矿山仅做了简单地质工作,求得资源量级别均较低,存在一定投资风险。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后即视為对该资源量认可,如若出现资源量出入误差则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採矿权成交后,受让人自行协调镇村关系及矿產品运输所经道路,因生產运输矿產品与群眾发生纠纷,导致矿山不能正常生產的,由受让人自行协调解决。
4、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為準。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对公告有关事宜有完全解释权。
联繫人:王光栋 寻知锋
联繫电话:0633-8778668 传真:0633-8776900
Email:rizhaokc@126com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繫电话:0633-2166837
联繫人:郭兴伟 姜建新
联繫电话:0633-8292920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