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三措并举促大理石产业发展
一是加大矿山巡查力度。制定《屏边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确定巡查重点、巡查内容和巡查频率,要求县局每月开展巡查不少于2次,乡镇国土资源所每周开展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重大问题报请县委政府研究处理。
二是加快矿权设置进度。根据原有的资料,经过初步的地质勘查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设大理石矿权10个。目前,新增设大理石矿权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待省州国土部门同意且国土部备案后,县国土资源局将积极上报出让计划并配合做好矿权出让相关工作。
三是提升办理服务质量。采矿权登记许可实行省州县三级联网审批,县国土资源局作为登记材料审查的第一道窗口,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所需要件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要件材料齐全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并联网上报,避免申请人重复跑,提高办事效率。